污泥回流比是污泥回流量與曝氣池進水量的比值。
一般通過調節污泥回流比來控制污水水質水量的變化。調控活性污泥回流比,是活性污泥系統故障時的重要應急調控手段之一。
1、活性污泥回流比的定義
活性污泥回流定義上的理解是流入二沉池的沉降活性污泥需要重新抽升到曝氣池首端,與在曝氣池首端入流的污水、廢水進行混合,以達到吸附降解有機物的目的。
從中可以看出,活性污泥的回流是用于補充曝氣池活性污泥的濃度,在整個曝氣池范圍內達到首末段的活性污泥循環流動和降解。
我們把回流的活性污泥混合液流量與進人曝氣池首端的污水、廢水進流量的比值作為回流比的計算依據,單位是“%”;通常控制值在30%-70%。
回流比在實際的工藝控制操作中,正面的操作調控作用不甚明顯,但是在活性污泥系統故障時的應急調控中具有重要作用。
2、如何合理控制回流比?
活性污泥回流比的正常控制值在30%-70%,也就是說回流的活性污泥混合液流量在曝氣池進流污水、廢水流量的30%-70%之間。
那么,控制高回流比和低回流比都是必要的。
回流比控制在較小值的3種情況
1、活性污泥在二沉池內沉降壓縮性較好時,可以調低回流比。因為在調低回流比的時候,由于回流的活性污泥濃度會上升,最終到達曝氣池首端的總量就基本保持不變。
2、進流廢水處于高負荷狀態,此時也需要調低回流比進行應對。因為高負荷的進流廢水通常表現出有機污染物濃度高、水量大等特點,大水量對活性污泥的沖擊還是很大的,通常導致活性污泥在二沉池出現沉降不佳的現象。
同時,在大進流廢水情況下提高活性污泥的回流比,勢必導致污水、廢水在曝氣池的停留時間延長,其結果是活性污泥降解過量有機物的所需時間被縮短,降解效果不充分,活性污泥不易進入衰竭期,沉降性不佳。
3、控制較小的活性污泥回流比,有利于使沉降在二沉池底部的活性污泥延長靜止時間。最終的結果是活性污泥將處于非常饑餓的狀態,隨后回流到曝氣池首端就會出現驚人的吸附和降解有機物的能力。這在活性污泥負荷控制得當的時候尤為明顯,大凡出現處理效果的時候,都需要發揮活性污泥最佳吸附降解狀態。
回流比控制在較大值的3種情況
1、回比控制在較大值有利于抑制在低負荷狀態下活性污泥老化現象的發生。通過加快停留在二沉池中的活性污泥回流到曝氣池首端,可以避免活性污泥在二沉池停留時間過長。如果停留時間過長的話,缺氧狀態下的活性污泥更易發生污泥老化。
2、控制高回流比有利于在一定時間內加大活性污泥的抗沖擊負荷能力。特別是發現突然的污泥負荷激增,那就有必要通過調整回流比,以提高活性污泥的抗沖擊負荷能力。
其原理在于明顯的提高回流比,相對的會在較短時間內提高曝氣池首端的活性污泥濃度,依次應對高負荷的沖擊。
3、另外需要加大回流比是在曝氣池受到除負荷沖擊以外的情況所需稀釋曝氣池混合液的時候使用。如pH值過高過低對曝氣池混合液的影響時可以通過加大回流比來快速稀釋曝氣池內的混合液,以降低pH值變化對系統產生的影響。